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须诗云
曾子曰:“丧有疾,食肉饮酒,必有草木之滋焉。以为姜桂之谓也。”
守丁卯
範豫章謂王荊州:“卿風流俊望,真後來之秀。”王曰:“不有此舅,焉有此甥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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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公因子弟集聚,問毛詩何句最佳?遏稱曰:“昔我往矣,楊柳依依;今我來思,雨雪霏霏。”公曰:“訏謨定命,遠猷辰告。”謂此句偏有雅人深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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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武行役,失汲道,軍皆渴,乃令曰:“前有大梅林,饒子,甘酸,可以解渴。”士卒聞之,口皆出水,乘此得及前源。
寿甲子
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子、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公子食粥,纳财,朝一溢米,莫一溢米,食之无算;士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。大夫之丧,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众士疏食水饮;妻妾疏食水饮。士亦如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;妇人亦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食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酰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饮酒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,三不食;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,三月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丧,不食肉,不饮酒,父在为母,为妻。九月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月三月之丧,壹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食肉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,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则食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则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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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驎酒後挽歌甚淒苦,桓車騎曰:“卿非田橫門人,何乃頓爾至致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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